一、研究背景
当前,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信息技术正深刻重构社会运行模式,推动全球步入深度数字化转型阶段。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肩负着提供公共服务、管理公共资源、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的核心职能。其财务档案作为记录预算执行、经费收支、资产变动、政府采购等核心经济活动的载体,不仅蕴含巨大的公共管理价值,更是审计监督、政策评估和历史研究的关键依据。
在数字政府建设浪潮中,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档案的数字化转型,实现规范化、结构化、电子化管理,已成为提升财政透明度、优化资源配置效能、强化内部控制的关键路径。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价值日益凸显,财务档案数据的互联互通与共享利用,能够有效打破部门间“信息孤岛”,服务于宏观经济分析、财政资金监管、政府绩效评价、廉政风险防控等更高层次的公共管理目标。例如,跨部门财务数据共享可显著提升财政资金跟踪监控能力,精准识别潜在风险点;集中分析大型政府采购数据能为优化采购策略提供决策支持;整合各类民生项目支出档案有助于评估政策的精准性与公平性。
然而,财务档案因其天然属性,承载着异常敏感的隐私与机密信息。其内容往往涵盖单位内部人员薪酬明细、涉及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的专项经费使用详情、特定个体或企业的补贴领取及债权债务信息、甚至包含反映国家政策动向的原始数据等。数字化转型在释放数据价值潜力的同时,也显著放大了隐私泄露与数据滥用的风险隐患:
1.敏感信息暴露面扩大: 电子化存储与网络化传输使数据面临更复杂的攻击路径(如黑客入侵、内部人员窃取、供应链风险)和更广泛的潜在泄露点。
2.共享边界模糊化: 跨层级、跨部门、甚至跨系统(如与审计、纪检监察、人大监督系统对接)的数据共享需求激增,如何精确界定数据共享范围、访问权限与使用目的,确保“数据可用不可见”或“数据可用不可识”,成为严峻挑战。过度共享或授权不当极易导致敏感信息扩散失控。
3.技术应用伴生风险: 大数据分析、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提升档案管理和分析效率的同时,其复杂性可能引入新的安全盲区(如API接口漏洞、云端配置错误、AI模型偏见导致特定群体信息被过度关联等)。
4.法规遵从复杂性提升: 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法》以及各行业具体规定(如财政、审计规范)共同构成了严格的数据合规框架。财务档案共享利用需同时在多重法规约束下寻求平衡点,合规成本与复杂性剧增。
5.主体责任界定与追溯困难: 在复杂的共享链条中,一旦发生隐私泄露事件,精准定位责任主体(数据提供方、平台运营方、数据使用方、技术支撑方)并有效追溯数据流向异常困难。
因此,如何在数字化转型背景下,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档案构建一套既能充分释放其公共管理价值、促进高效共享利用,又能筑牢隐私保护与数据安全防线、确保合规可控的协同机制,已成为当前数字政府建设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命题。 本课题聚焦于此核心矛盾,旨在探索建立兼顾效率与安全的平衡之道。
二、研究意义
本研究聚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档案在数字化时代的共享利用与隐私保护协同难题,具有深远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一)理论意义:
1.丰富公共管理数字治理理论: 深入探究行政事业单位这一特定主体在数据要素赋能转型中的独特困境与需求,为公共部门数据治理理论提供细分领域(财务档案)的实证支撑与学理深化。聚焦于“共享”与“保护”这对核心矛盾的动态平衡机制,有助于揭示公共数据资源价值释放的内在规律与约束条件。
2.拓展档案学与信息资源管理交叉研究: 将档案管理的核心原则(原始记录性、凭证价值)与数字时代的信息资源管理技术(数据安全、隐私计算、访问控制)进行深度融合研究,推动档案学在数字化转型背景下的理论创新与方法演进,特别是在隐私保护设计(Privacy by Design)应用于档案领域的理论构建。
3.深化数据权属与风险管理理论研究: 针对财务档案中混杂的公共属性信息、个人信息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探究其复杂的数据权属界定、分级分类标准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差异化风险评估模型与管理策略,为构建适应公共部门复杂数据生态的理论框架贡献力量。
(二)实践意义:
1.支撑数字政府建设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研究成果直接服务于国家“十四五”规划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战略部署。为行政事业单位在数字化转型中破解财务档案“不敢共享、不愿共享、不会共享”的难题提供可操作的路径与机制,显著提升财政透明度、资金监管效率与宏观决策支持能力,赋能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2筑牢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屏障: 针对财务档案的高敏感性,提出系统化的隐私保护方案与数据安全防护策略,有效防范大规模数据泄露、滥用导致的公共利益损害、公民个人权益侵害甚至国家安全风险。增强公众对政府数据管理能力的信任感,保障数字化转型行稳致远。
3.提供合规可循的操作指南与标准参考: 在《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档案法》等法律法规框架下,探索财务档案数据共享利用的具体合规边界、操作流程和技术标准。输出可落地的共享协议模板、隐私影响评估(PIA/DPIA)框架、分级分类指南、技术选型建议等,为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实操工具包,统一规范,降低合规成本。
4.驱动数据要素价值安全释放: 通过设计安全可控的共享利用机制,充分激活沉睡在档案中的海量财务数据价值,服务于政策优化、预算精准编制、财政风险预警、审计效能提升、廉政监督强化等多元目标,最大化公共数据资源的投入产出比,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社会治理创新。
5.引领公共部门数据治理实践: 本研究形成的机制、模式与经验,可为行政事业单位其他类型档案(如人事档案、项目档案)乃至更广泛的公共数据资源的共享利用与隐私保护协同治理提供重要的参考范式和示范效应。
三、研究内容
本研究将系统探究数字化转型背景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档案实现安全、高效、合规共享利用的理论基础、机制构建与实现路径,核心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档案特征与数据价值风险再认知:
1.精细化梳理档案内容与结构: 深入分析预算类、决算类、收支类、资产类、债务类、采购类、合同类等主要财务档案的内容构成、数据结构(结构化/非结构化)、敏感信息分布(如个人薪资、供应商信息、涉密项目细节)。
2.识别数据价值维度与共享需求场景: 明确财务档案在财政监管(实时监控、异常预警)、政策评估(资金效益、民生影响)、审计监督(穿透式审计)、宏观经济分析(投入产出)、廉政防控(关联交易分析)、历史研究等方面的潜在价值。详细梳理不同层级(中央、省、市、县)、不同部门(财政、审计、纪检、业务主管部门)及特定外部机构(如人大、研究机构)对财务档案数据的差异化共享需求。
3.全面评估数字化转型下的新型隐私与安全风险: 基于财务档案特性与共享场景,系统识别数据全生命周期(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共享、归档、销毁)各环节在数字化环境下面临的主要风险点,包括技术性风险(黑客攻击、系统漏洞、内部泄露)、管理性风险(权限失控、流程缺陷、第三方风险)、合规性风险(违反个人信息保护、国家秘密保护、档案管理规定)及伦理性风险(算法偏见、歧视性后果)。
(二)财务档案数据共享利用机制的核心架构设计:
1.构建数据分级分类与授权管理体系:
研究制定适应财务档案特点的多维分级分类标准体系(如:按信息敏感度分核心密、重要密、一般密、公开级;按数据类型分结构化数据、影像数据;按内容分涉个人信息、涉企信息、纯业务信息),明确数据标识规范。
设计精细化、动态化的数据权限模型,基于“最小必要原则”和“知所必需”原则,实现主体(用户/角色/部门)、客体(数据项/数据集)、操作(读、写、导出、分析)、环境(时间、地点、设备)等多维度的访问控制策略。探索基于属性的访问控制(ABAC)等先进模型的应用。
建立统一的身份认证与权限管理平台,实现用户身份强认证(如多因素认证)、权限集中配置、动态调整与统一审计。
2.创新多元数据共享模式与技术实现路径:
安全可控的直接查询与交换: 研究在严格授权和审计追溯下,通过安全网关(API Gateway)实现部门间特定数据的按需查询与交换。
隐私计算技术的深度应用探索: 重点研究联邦学习(Federated Learning) 在跨部门联合建模分析(如财政资金效益评估模型)中的应用,确保原始数据不出域;安全多方计算(MPC) 在保护隐私前提下进行多方数据协同计算(如特定项目跨区域资金流向汇总统计);可信执行环境(TEE) 在提供安全隔离环境中处理敏感数据计算任务(如特定个人的待遇核验)的可行性;差分隐私(Differential Privacy) 在发布宏观统计信息或开放数据集时添加可控噪声防止个体推断的应用策略。
数据脱敏(匿名化/假名化)的标准化与效果评估: 研究针对不同类型财务数据(数值型、文本型、影像型)的高效、安全脱敏算法(如泛化、抑制、扰动、加密替换),建立脱敏强度与数据效用、残余风险的评估模型,确保脱敏后的数据满足共享利用要求且无法复原识别个体。
建设集中化数据资源池与服务平台: 探索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建立区域性或领域性的财务档案数据资源池(或数据中台),对外提供标准化、安全封装的数据服务接口(Data API)或沙箱分析环境,支持受限但高效的数据利用。
3.构建全生命周期数据安全防护体系:
传输安全: 强制使用高强度加密协议(如TLS 1.3+)保障数据传输过程安全。
存储安全: 采用透明存储加密(TDE)、文件系统加密、数据库字段级加密等技术保护静态数据,结合硬件安全模块(HSM)或密钥管理服务(KMS)进行密钥安全管理。
操作审计与追溯: 建立覆盖所有关键操作(尤其是数据访问、下载、导出、修改)的完整、不可篡改的审计日志系统,实现用户行为全链路追踪溯源,支持事后追责。
安全监测与响应: 部署数据安全态势感知平台(DSAP),结合UEBA(用户实体行为分析)等技术,实时监测异常访问模式和数据泄露风险,建立快速应急响应机制。
(三)嵌入隐私保护设计的制度规范与协同治理框架:
1.完善数据治理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明确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设立或强化数据治理委员会(或类似机构),清晰界定数据所有者(档案形成部门)、数据管理者(档案部门/信息中心)、数据使用者(业务部门/外部机构)在数据共享利用与隐私保护中的权责边界。强调领导责任与问责机制。
2.建立健全全生命周期隐私合规流程:
强制实施隐私影响评估(PIA/DPIA): 在启动任何新的财务档案数字化项目、共享平台建设或重大数据处理活动前,必须进行全面的PIA/DPIA,识别隐私风险,评估合规性,制定并落实缓解措施。
数据采集合规性设计: 确保财务档案电子化采集源头符合最小必要原则,明确告知义务(如对内部人员信息处理的告知),在法定允许范围内运作。
共享协议标准化: 制定统一的跨部门/跨系统数据共享协议模板,强制涵盖数据范围、使用目的限制、安全保密要求、隐私保护责任归属、审计权责、数据销毁条款、违约责任等核心内容。
规范第三方合作管理: 建立严格的供应商(如云服务商、数据处理商)准入评估、安全能力验证、数据处理协议(DPA)签订、持续监控与审计机制,明确转委托限制与连带责任。
3.强化数据主体权利保障机制: 探讨在财务档案语境下(尤其涉及内部人员信息),如何有效响应数据主体(如单位职工)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提出的知情、查阅、复制、更正、删除(在符合档案法规定前提下)等权利的请求,建立清晰、高效的内部受理与处理流程。
4.构建持续的培训、审计与改进闭环:
全员隐私与安全意识培养: 针对不同层级人员(领导决策层、档案管理人员、信息技术人员、业务人员),设计并实施常态化、差异化的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培训计划,提升整体素养。
常态化合规审计与风险评估: 建立定期(如年度)和专项审计制度,检查数据共享利用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内部政策及共享协议要求,评估隐私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基于反馈的持续优化: 建立问题上报与反馈渠道,根据审计结果、安全事件、法律法规更新、技术发展及业务变化,持续迭代优化共享机制、隐私保护策略和技术防护手段。
5.探索跨部门协同监管与政策联动: 研究如何在财政、档案、网信、保密、司法等监管部门之间建立高效的沟通协调机制,明确监管分工,避免交叉或空白,推动财务档案数据共享与隐私保护相关标准、规范的统一制定与落地实施。
本研究的核心目标是构建一个以数据分级分类为基础、以隐私增强技术为支撑、以精细化权限管理为核心、以全流程安全防护为保障、以健全制度规范为依托、以协同治理为驱动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档案共享利用与隐私保护协同发展机制,为新时代数字政府建设与公共数据要素价值的安全释放提供关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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