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背景
(一)行业政策倒逼工程造价精细化管控转型
近年来国内建筑行业告别高速增量建设阶段,逐步转向存量改造、提质增效的平稳发展模式,行业监管体系持续收紧。住建部门先后出台工程造价改革配套文件,明确取消传统定额计价强制约束,推行市场自主定价、清单计量为主的造价模式,要求建设单位破除事后结算审价的传统思路,建立覆盖投资决策、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履约、竣工结算五大阶段的全过程造价管控体系。以往建筑行业普遍采用的事后被动审价模式,和现行市场化造价改革要求形成明显冲突。同时招投标电子化、BIM造价计量、装配式施工普及,改变了传统人工算量、图纸计价的工作逻辑,原有碎片化、分段式造价管控手段无法适配新型施工工艺与计价规则,行业整体面临造价管控模式迭代的硬性要求。
除此之外,工程款拖欠、项目超概算、现场变更签证泛滥、竣工结算纠纷频发,已纳入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考核范畴。粗放的事后造价管控会直接引发审计追责、合同违约、资质降级等风险,倒逼建设、施工、造价咨询各方摒弃事后被动审价模式,转向全流程动态造价管控。
(二)建筑工程分段造价管控存在普遍现场痛点
结合建筑施工现场造价咨询、工程审计一线实操现状,当前绝大多数工程项目依旧存在造价分段割裂管控的问题,各参与主体权责边界模糊,全流程造价脱节问题突出。在投资决策与勘察设计阶段,建设单位普遍重工程功能、轻造价限额,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造价测算流于形式,设计人员缺少造价限额意识,单纯按照结构安全、外观需求开展图纸设计,不主动比对概算指标,出现图纸配筋冗余、材料选型超标、功能冗余设计等问题,直接导致项目概算远超投资预算,而前期设计阶段造价变更造成的投资浪费,占项目总投资浪费七成以上,后期施工阶段无法补救。
招投标阶段漏洞集中在清单编制与合同拟定。造价人员现场踏勘不足,导致工程量清单漏项、项目特征描述简略,为后期签证增补埋下隐患;施工合同价款条款表述模糊,未明确材料价差调整、现场签证审批、措施费包干范围,引发后期价款争议。施工阶段是造价失控高发期,现场管理人员重进度质量、轻成本管控,普遍存在先施工后补签签证、隐蔽工程验收资料缺失、不合理签证随意审批等问题,事后难以核验工程量真实性。竣工结算阶段,甲乙双方计量口径不一、变更资料零散,重复计量、高估冒算问题普遍,拉长对账周期,额外增加资金占用与审计成本。
(三)现有造价管控主体协同与技术应用存在短板
从主体协同层面,当前工程项目造价管控存在明显的岗位壁垒。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各司其职,缺少常态化横向协同机制。设计人员只对图纸合规负责,不对接造价人员;监理人员只管控施工质量进度,不审核现场签证造价合理性;造价人员多为事后介入,不参与前期图纸会审、现场隐蔽验收,导致造价管控和现场施工脱节。各主体信息独立归档,图纸变更、现场签证、材料认价资料分散存储,没有统一的造价信息台账,出现资料丢失、版本不统一问题,结算时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
技术应用层面,国内中小型建筑项目仍以二维图纸人工算量为主,BIM、建材价格动态监测技术应用流于表面。多数项目仅在竣工阶段使用BIM算量,未介入前期图纸会审、施工动态计量环节,无法发挥技术前置控价作用。同时建材价格受市场、环保政策影响波动明显,传统静态定额计价无法适配实时市场价,动态价差管控缺失进一步放大造价失控风险。
(四)现有学术研究存在内容空白
现有相关研究存在明显短板:大多聚焦招投标、竣工结算单一阶段,缺少全阶段联动管控研究;现有成果多针对超高层、大型公建项目,适配中小型房建、市政项目的研究较少;且偏重BIM等技术手段研究,忽视多方主体权责、内部流程等管理问题,提出的优化策略通用性强、落地性弱,难以指导一线实操,这也是本次课题的核心研究切入点。
二、研究意义
(一)理论意义
第一,完善全过程造价管控全周期理论体系。现有全过程造价理论侧重投资、设计、施工、结算四段独立研究,本课题补充各阶段造价传导影响逻辑,明确前期设计概算偏差对后期施工签证、竣工结算的连锁影响,补齐分段造价相互作用的理论空白,完善建筑工程动态造价管控理论。第二,厘清多主体协同造价管控权责理论。针对当前学界模糊的监理、造价咨询、建设单位现场造价权责边界,结合现行工程造价改革文件细化岗位权责划分依据,弥补以往研究重技术、轻管理权责的理论缺陷。第三,细化中小型民用建筑造价管控理论。跳出大型公建项目研究范式,立足中小型房建、市政项目资金有限、人员配置精简的特点,构建轻量化全过程造价管控理论,丰富差异化工程造价理论研究,为同类应用型课题提供理论参考。
第四,适配定额改革理论。当前造价行业逐步弱化定额强制效力,推行市场自主定价,本次研究结合市场化计价规则,完善动态价差管控逻辑,补齐定额转型背景下全过程造价的理论短板。
(二)实践意义
对建设单位而言,能够有效遏制项目超概算、超预算问题。通过前置设计阶段限额设计管控,从源头削减图纸冗余造价,规范招投标清单与合同价款条款,严控施工阶段不合理签证,减少竣工结算高估冒算,降低项目静态投资与资金占用利息。同时完善全过程资料归档流程,规避审计整改、财政追责风险,保障国有资金、民营项目资金合规使用。
对施工单位而言,能够化解甲乙双方价款结算纠纷。明确合同内价款调整边界、现场签证审批流程,减少结算对账分歧,避免因清单漏项、图纸变更导致的施工亏损。同时帮助施工单位建立内部全过程成本管控体系,优化材料采购、现场人工调配方案,管控施工内部损耗成本,提升项目毛利率,缓解建筑行业普遍存在的项目微利、亏损问题。
对第三方造价咨询行业而言,能够推动咨询业务从单一竣工审计,向前期决策、限额设计、现场动态巡价延伸,契合全过程工程咨询改革趋势。同时统一清单编制、现场核量实操标准,减少人工算量主观偏差,提升行业整体合规水平。
对行业整体而言,能够缓解建筑市场工程款拖欠、造价纠纷诉讼频发的乱象,规范甲乙双方市场履约行为,推动建筑行业从粗放式规模扩张转向精细化成本管控,助力行业低碳降本、良性平稳发展。
三、研究内容
(一)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管控概念与理论基础梳理
首先界定核心概念,明确全过程造价管控覆盖投资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结算及质保回访全周期,以动态纠偏为核心,区别于传统事后结算审计与宽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其次梳理四大基础理论:依托全生命周期成本理论分析前期造价偏差的长期传导影响;依托委托代理理论分析多方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造价舞弊风险;依托限额设计理论明确设计前置控价逻辑;结合价值工程理论权衡工程功能与造价的平衡关系,为后续研究筑牢理论根基。
(二)分阶段梳理全过程造价管控现存具体问题及深层成因
结合文献分析、一线人员访谈、案例复盘,分阶段深挖造价管控问题及人员、制度、技术、管理层面成因。投资决策阶段:投资估算照搬往期静态指标,未结合项目现场条件测算,风险预备费计提不足,根源是造价人员介入过晚,建设单位重立项轻成本研判。设计阶段:限额设计流于形式,无配套考核追责;各专业图纸冲突频发,后期变更量大;材料选型超标,根源是设计与造价部门缺乏协同考核机制。
招投标阶段:清单漏项、组价脱离市场价,合同价款调整条款模糊,主要因前期现场踏勘缺失,法务与造价部门未联合审核招标文件。施工履约阶段:签证审批倒置、隐蔽工程资料缺失、材料认价滞后,源于监理、造价旁站人员履职缺位,内部签证流程不完善。竣工结算阶段:资料碎片化、计量口径冲突,根源是全过程资料未动态归档,对账缺少统一依据。
(三)多主体协同视角下全过程造价管控优化策略
针对各阶段对应问题,分阶段提出可落地的非技术性与技术性优化策略,兼顾管理流程、人员权责、技术工具三个维度。投资决策阶段:建立多维度投资估算指标体系,结合现场实地踏勘、区域材料价格数据库、政策风险系数调整估算金额,单独列支人工波动、地质变更、环保政策三类风险预备费,建立估算-概算联动复核机制。设计阶段:落实刚性限额设计考核,将图纸造价指标纳入设计人员绩效考核;推行图纸多专业联合会审,提前排查管线碰撞问题;采用价值工程比对不同材料、结构方案性价比,在满足质量安全前提下选用经济型设计方案。
招投标阶段:规范清单编制三级复核制度,落实编制人、审核人、审定人三级签字,完善现场踏勘答疑流程;细化施工合同造价专用条款,明确所有价款调整触发条件、审批时限、资料要求,杜绝模糊表述;建立招标控制价市场价格比对机制,依托区域建材信息价、线下供应商询价双向核验主材价格。施工履约阶段:重构签证前置审批流程,要求所有现场变更必须先造价核算、再审批施工;完善隐蔽工程影像、坐标、工程量同步归档制度;建立月度动态造价比对台账,每月对比实际支出与预算偏差,超支及时溯源纠偏。竣工结算阶段:建立全过程电子资料一体化台账,打通图纸、签证、认价、验收资料数据壁垒;统一甲乙双方结算计量、价差调整口径,推行结算资料一次性审核制度,减少反复对账。
(四)全过程造价管控配套保障体系构建
最后搭建配套保障体系。人员层面厘清四方主体造价权责,开展跨岗位协同培训,破除岗位信息壁垒;制度层面建立超概算追责、签证闭环、动态资料归档三项内部制度;技术层面推广轻量化BIM应用与区域建材价格台账,贴合中小型项目低成本管控需求,避免过度智能化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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